本文目录一览:
- 1、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 2、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 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 4、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
- 5、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满足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在当地有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达六个月及以上,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原住房商业贷款已还款满一年,且保持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曾出现过逾期行为。
三、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作为共同借款人的配偶申请。
四、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
五、之前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
六、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更高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之内。
【拓展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2年6月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
2012年6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2年6月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下调0.25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也同步下调。
2011年7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1年7月7日起银行贷款利息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也同步上调。
2011年4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1年4月6日起银行贷款利息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
2011年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1年2月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
2010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0年12月26日起银行贷款利息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一般有以下的5个贷款条件:1、信用良好,没有任何逾期的行为;2、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及以上;3、在当地正常交住房公积金;4、转贷业务要转贷到接受原住房贷款人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5、申请人要向银行确定购房贷款还没有结清,再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银行同意后,才能办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原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时,本金余额必须小于申请人公积金可贷金额;能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一年以上,还款记录良好。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发放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发放贷款的,受委托银行应当办理贷款手续。
2.申请商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
1.申请商业贷款应满足的条件
借款人年满18周岁,申请人贷款年限不超过70周岁,有购房首付和稳定工作,工资为每月还款额的2倍以上。他需要提供收入证明,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2.申请商业贷款时需要提供的信息
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者提供本人未婚声明(银行文本)、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已年检的人事部门收入证明(银行文本)、加盖公章的个人信用报告及学历证明。
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
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条件如下:
1、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2、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3、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
4、申请人要保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并无逾期行为;
5、申请商转公时,确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之前申请人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更高贷款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才能被受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更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商业贷款是可以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所需材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购房合同原件;
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原件;
《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距失效期在一年以上);
结婚证原件或单身证明原件(单身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户口簿原件;
银行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原件;
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
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